近年來,工程塔機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在媒體上經常能看到事故報道,當然發生事故的原因是多種的,但是,在工程建設中需要我們對每一個細節都做好,只有做好了塔機安裝過程、檢測、檢查等過程的每個細節,才能更好的防止事故的發生。下面讓我們看一下塔基的基礎以及安裝的注意事項。
一、塔機基礎澆注安全注意事項:
1、塔機基礎地基承載力應不低于塔基基礎圖技術要求中規定的地耐力值。
2、塔機基礎的澆注位置應考慮便于塔機的安裝與拆卸,避開各種大障礙物。
3、塔機基礎四個固定所組成的水平面傾斜度不大于1/1000。
4、塔機基礎不得有位移、地基不得有塌方現象。基礎四周應有排水措施,不得有積水現象。應按規定打下接地樁。
5、塔機基礎澆注應盡量避開回填土地段。如不得已采用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地基承載力達到規定要求。
6、塔機基礎澆注在基礎上時,基礎的底面一般應于基坑持平或略低于基坑。應事先了解基礎地基的土質和地耐力情況。如基礎地基四周有暗河、流砂、污泥等現象,應采取有效措施使地基承載力達到規定要求。
7、塔機基礎澆注在基坑邊,基坑圍護體系或基坑地下連續墻上的,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基礎四周的圍護和阻止基礎的不均勻沉降,確保基礎不發生塌方、位移和傾斜現象。
8、塔機基礎在遠離基坑的自然地基上澆筑時,地基的地耐力應符合規定要求,適當開挖后應將地基夯實。
二、塔機的安裝(拆卸)安全注意事項:
1、塔機的安裝(拆卸)隊伍應是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組織,其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有效操作證。
2、嚴禁塔機安裝(拆卸)人員酒后作業。
3、塔機安裝(拆卸)人員應戴安全帽、配安全帶、穿工作鞋。
4、在高空作業時,不得將小件物品和工具隨意放在容易掉落的地方,一般應放在平臺上或工具袋里,防止掉落傷害他人。
5、安裝(拆卸)時的風力不得大于4級,不得在大風,濃霧和雨雪天進行安裝(拆卸)。
6、安裝(拆卸)前作業人員應了解現場情況,清理障礙物,確定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7、嚴禁在高空向下拋物品。
8、塔機各部件的連接銷軸、軸端卡板和螺栓、螺母、開口銷必須是塔機生產廠提供或是符合要求的專用件,不得隨意代用。
9、塔機安裝時,各銷軸必須涂抹潤滑脂。裝好后,開口銷必須張開到規定的程度,軸端卡板必須緊固,連接螺栓必須擰緊。
10、牽引小車吊籃內每次限載一人。
11、穿繞或拆卸吊鉤鋼絲繩利用小車吊籃進行空中作業時,吊籃只限載一人且必須扣好安全帶,小車載人運行時嚴禁起升與回轉機構動作,地面作業人員應確保起升鋼絲繩不得有纏繞、牽掛等現象。
12、安裝(拆卸)時應嚴格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順序進行操作。
13、安裝(拆卸)所使用的工具、索具、吊裝用的鋼絲繩和卸扣以及輔助起重機械,必須性能良好,滿足安裝(拆卸)要求。
14、安裝(拆卸)過程中,如突然發生停電、機械故障、天氣驟變等情況不能繼續作業,必須使已安裝(拆卸)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所有結構件已連接牢固,方可停止作業。
15、塔機投入使用后一個星期內,應安排專人將塔身標準節螺栓從下至上全部再擰緊一次。以后每半個月全面檢查一次,發現螺栓有松動現象,立即緊固。
16、塔機安裝結束后,基礎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基礎節周圍不允許搭設影響觀察和緊固基礎節與標準節連接螺栓的設施。
三、塔機操作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塔機司機和指揮人員應經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有效操作證上崗。
2、塔機安裝結束投入使用一個星期內,應派專人從下至上對塔身所連接螺栓緊固一次。以后每隔半個月全面檢查一次,并檢查所有銷軸和開口銷是否正常,發現螺栓松動立即予以緊固。
3、塔機司機應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對運轉中存在的問題,交接班司機必須當面交代清楚,經妥善處理后方可工作,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4、塔機司機在登機作業前,應隨時檢查塔機基礎、底座有無異常。合上底部總開關后,檢查整機無漏電現象,確認無誤后,方可登機。登機過程中,隨時觀察塔身結構有無變形、焊縫有無裂紋等現象。
5、嚴禁塔機司機和指揮人員酒后工作。
6、開機作業前應進行空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制動器、安全裝置、繩輪系統等是否正常。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各滑輪是否準確。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
7、塔機司機要與指揮人員配合好,得到信號后方可操作,并要鳴鈴示意。
8、塔機司機在操作中要精力集中,操作起升、回轉、牽引機構時,手柄換擋必須按照停、低、中、高或高、中、低、停的順序操作,每一檔至少停留3~4秒鐘才能切換到下一檔,不得快速越檔,急開急停。
9、起升機構低速檔在10分鐘內使用不得超過1.5分鐘,嚴禁長時間使用低速檔,否則有燒壞起升機構電動機的危險。
10、塔機運行時,嚴禁吊鉤落到地面,否則將會造成鋼絲繩跳出滑輪或卷筒,造成斷繩安全事故。
11、嚴禁超負載、超力矩,嚴禁拔樁、斜拉、斜吊,嚴禁用吊鉤直接掛吊物,嚴禁用塔機運送人員。
12、起吊重物時,不得猛起猛落。重物起吊離地過程中,指揮人員要重點查看重物捆綁是否合理,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
13、塔機運行過程中,任何安全裝置報警,都要查明原因,不得隨意將安全裝置拆除,強行作業。
14、工作時如大雨、濃霧等惡劣天氣及風力超過六級應停止作業。
15、施工現場樁有2臺以上塔機時,塔機間的水平距離應保證低位的起重臂端與另一臺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高位的塔機最底部件與低位塔機最高部件之間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米。
16、有架空線路的場合,塔機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中規定,如條件限制不能保證表中的安全距離,應與有關部門協商,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架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