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我們看到太多互聯網公司之間的戰爭,各方依據實力獨霸一方勢力范圍,更多考量商業利益而非用戶體驗。這是典型的新興市場的狀態,缺少監管制度約束的狂飆突進。如果說中國互聯網的規則和秩序還沒完全建立起來的話,那么至少目前已到了要建立這一切的時候了,而這將首先發生在電子商務領域。
事實上從2014上半年開始,整治電子商務并完善監管制度的大趨勢已經形成。6月19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關于開展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的通知》,從7月11日起用5個月時間開展專項行動,打擊通過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關閉一批違法違規經營網站,恰好持續到雙12結束之后。
在這一行動中,電子商務暴露出來的問題觸目驚心,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假貨和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大量涌現,幾乎所有中大型以上電商平臺均有問題發生。在紅盾網劍行動開展半個月后,聚美優品、京東商城、亞馬遜、1號店等平臺的售假行為就被媒體曝光。
雙11之前,總局聯合中消協約談了10家國內主要電商,但在雙11之后的抽檢中,天貓及蘇寧等6家電商平臺上卻又被查出假貨及有質量問題的商品。一些原本被普遍認為不太可能出售假貨的平臺如京東商城和蘇寧,也不幸牽涉其中。在媒體評論中,則眾口一詞將原因歸咎于第三方平臺的監管上去。但愿“第三方”有能力背負這所有的罪過。
有些人認為,紅盾網劍行動只是一個運動,過去了就沒事了。但從工商總局約談電商的頻率來看,這次整治行動卻又不那么簡單,其矛頭絕不僅僅是針對假貨和侵權行為,更像是要對市場進行強力規范的前奏。一般來說,判斷一個整治行動是不是運動的標準,就是在整治的同時是否有規范和規則跟上,這一次是有的,且針對范圍更廣。
2014年3月新消法出臺,7月總局就對10家電商進行過約談,促其遵守新消法,保障消費者的反悔權,貫徹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款。時至今日,仍有一些平臺在對此條款虛與委蛇,敷衍應付。但重要的是,一個規則的框架搭起來了,現在是電商的適應期,制度的強化落實相信也為時不遠,在框架下,鉆空子敷衍了事并非長久之計。
在雙11之前對10家電商的約談中,總局特別強調了“先漲價后降價“以及虛假促銷等現象,并禁止虛構成交量和成交額。對于這些在電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目前并無有效的監管手段加以禁止,但意義在于這個問題已被提上議事日程,這無疑給那些嚴重依賴這些不法手段實現商業利益的電商平臺敲響了警鐘。
2015年1月,商務部下發《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制定程序規定(試行)》,規定電商平臺在更改規則之前,需備案并公示,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對違反規定的電商平臺,除警告外還要對社會進行公示。長久以來,電商的規則制定都是自行其是,一家一個規矩且視情況隨意更改,公平性難以保障,甚至為此還鬧出過群體性事件。商務部出臺的這個規定,意在限制第三方平臺隨意解釋規則的過大權力,進一步保障商家的利益,維持市場公平。
通過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可以想見監管部門是能意識到電子商務存在的諸多問題的,假貨和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宣傳、虛假營銷、侵害消費者權益、刷單、隨意更改規則等。每一個規定的出臺,都有相當的針對性,又能給經營者留出調整的緩沖期。事實上在行業發展這個角度上,最好的規則不是令行禁止,而是構建促其向良性轉變的機制。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至今,已在國民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繼續任其不受規則約束地野蠻生長已不合時宜。消費者為網購付出的是真金白銀,與在線下購買商品的消費者并無區別,而消費又是促進國民經濟活躍的因子。對消費者的保護,假貨和侵犯知識產權現象的整治、對經營者的管理和保護,都會成為今后一段時間監管方工作的重點。
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不斷提高,是制度及規范建設駛入快車道的大背景。在一個快速發展的行業中,一味地以放松管制標準換取行業發展,最終會對這個行業有所損害。電子商務是中國少數幾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要想鞏固優勢,將市場做得更大,一個健康積極的行業環境是必須要有的,而規則和制度則是達成這一目標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