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賈經理對公司的售后服務工作很是困惑。因為前天,公司售后服務部文員一個上午就接到了27個終端用戶的投訴電話,嚇著賈經理不知所措。情況是這樣的:賈經理是一家音響公司的售后服務部經理,負責全國家庭影院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由于服務細節眾多,服務內容又不完善,致使經銷商和終端用戶的雙重投訴,讓賈經理倍感壓力。例如這次27個終端用戶的投訴,就涉及多個方面,具體如下:
一、服務時間不合宣傳標準。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公司為全國經銷商制定了系統的售后服務內容,明確規定當客戶支付指定購買的產品款項后,在承諾的距離范圍內和時間內完成產品的送貨上門,并且由專業人員負責產品的安裝和調試——這個規定本來是合理的,充分考慮了經銷商的人手、交通狀況等因素。但是,很多經銷商還是無法遵照此宣傳標準進行服務,而且一拖就是好幾個小時甚至一天,使得用戶很不滿意。
第二、產品檢測與維修的時間,經銷商也常常控制不好——服務宣傳的標準是當用戶音響產品出現故障時,電話通知經銷商后,經銷商將會于2小時內派遣專業維修人員前往檢測和維修。實際上,多數經銷商往往拖后幾天才去,甚至還對保修期內的客戶拒絕維修,令用戶因此而充滿了怨恨和牢騷。
二、必備的零配件居然為零。不少的經銷商出現這種情況:產品維修不及時向公司匯報,缺乏的零配件也不主動向公司申請或購買,導致不少用戶的產品壞了需要更換其零配件的時候,驀然地發現服務維修部已經沒有了這種零配件,無法及時地完成維修工作,等用戶按日期來取產品時才告知,需要再等候通知。這一服務,也使得眾多用戶狠狠的不滿意。
三、產品退貨、更換不能及時完成。公司的三包內容明確規定:公司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若出現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時,為用戶免費退貨,并按銷售憑證金額一次退清貨款;公司產品自售出后120日內若出現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時,用戶憑產品保修卡和銷售憑證,可選擇換貨或修理,用戶要求換貨時,銷售者將會按公司的規定,免費為用戶更換同型號的產品。
這是明確規定的,但很多經銷商卻做不到。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經銷商尋找各種理由拒絕用戶的退貨要求,令用戶覺得上了“賊船”——選錯了品牌,買錯了產品;第二、經銷商的庫存無產品,需要等待一周,公司發貨到來后才能更換,而用戶往往是新居剛剛落成,極需馬上添置,因而對經銷商和公司的服務大有意見。
這的確是比較復雜的事情,因為涉及到經銷商、終端用戶和公司服務工作的執行。但是,正因為事情比較復雜,才是更能使出真本事和讓人見識真本事的時候。對于售后服務而言,最重要的是言而有信,說到做到——服務到位和用戶滿意。
因此,服務一定要量力而行,如果本身提供不了的服務,公司就不要故意宣傳出來或與競爭對手“攀比”,以此來吸引顧客,最終卻做不到反而影響了公司的信譽。當然,如果服務內容和標準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來的,完全可以進行優質的服務,就一定要組織力量,好好的把服務標準執行好。
那么,面對這種復雜的情況,公司如何才能展現自己的真本事,實現說到做到的目標呢?
第一、制定合理的服務標準。有些服務標準并不能全國統一通用,所以公司應該根據相關經銷商的實際情況,在結合公司原有服務標準的前提下,進行區域市場服務標準的合理制定,使之完全符合其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促進經銷商把服務工作及時地做到位。
第二、一絲不茍的踏實執行。服務標準合理制定了,公司有義務督促經銷商把服務工作一絲不茍的執行好,否則將追究責任。例如有用戶給公司打來投訴電話,通過調查若為經銷商的責任——如果這樣的情況一月超過兩起和一年累加超過五起,公司將采取相關措施對經銷商進行懲罰,杜絕再患。
第三、及時備貨和服務監督。公司應該要求經銷商對售后服務工作進行嚴格的記錄,并且及時反饋給公司,公司通過反饋內容來指導、協助和監督經銷商進行售后服務工作更優質的開展,同時有效地督導經銷商及時地備貨,避免服務不周。
顯然,只有公司進行如此嚴格地服務監督,全國的售后服務工作才能真正做好,公司接到的投訴電話才會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