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標準生態環境危害補償資金管理,日前,安徽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分修訂《安徽省生態環境危害補償資金管理方法》(以下簡稱《方法》)。
《方法》清晰,相關部分、機構應在收到生態環境危害補償資金1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將資金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關于危害查詢、鑒定評價等發生在補償資金上繳流程前的費用,原則上由違反法令、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造成生態環境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先行支付。《方法》對補償資金使用、預算管理、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環節,依照國家有關要求和現行財政財務管理規定進一步予以標準。
本年上半年,全省累計處理生態環境危害補償案子49起,觸及補償資金344萬元,主要用于相應生態環境危害事情污染控制、危害查詢、鑒定評價、生態修正等方面支出。下一步,省財政廳將以“環境有價、危害擔責”為原則,以及時修正受損生態環境為重點,強化制度執行,加強同省有關部分協調聯動,著力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難題。
《方法》清晰,相關部分、機構應在收到生態環境危害補償資金1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將資金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關于危害查詢、鑒定評價等發生在補償資金上繳流程前的費用,原則上由違反法令、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造成生態環境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先行支付。《方法》對補償資金使用、預算管理、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環節,依照國家有關要求和現行財政財務管理規定進一步予以標準。
本年上半年,全省累計處理生態環境危害補償案子49起,觸及補償資金344萬元,主要用于相應生態環境危害事情污染控制、危害查詢、鑒定評價、生態修正等方面支出。下一步,省財政廳將以“環境有價、危害擔責”為原則,以及時修正受損生態環境為重點,強化制度執行,加強同省有關部分協調聯動,著力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