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六項政策舉措,涉及金融市場互聯互通、跨境資金便利化以及深化金融合作;《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推動商業銀行外匯業務流程再造;《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7年)》正式印發,部署一系列具體舉措,推進金融雙向開放……2024年開年以來,多項不同層面的政策舉措接連出臺,穩步推進金融開放。
展望未來,業內人士認為,金融開放以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制度型開放為主要特征,并牢牢守住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線。與此同時,自貿試驗區(港)等在全局中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金融開放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近年來,我國金融開放力度不斷加大、成果顯著,而2023年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也再次釋放出推進金融開放的鮮明信號。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著力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這對吸引和利用外資提出了更高要求。隨著我國發展階段、環境、條件發生變化,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成為我國當前及未來經濟工作的一大重要著力點。這個大戰略同樣也適用于金融領域。在這種新發展格局下,金融領域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必將會賦能整體實體經濟的轉型升級。”安永大中華區金融改革工作組主管、安永中國海外投資業務部金融主管江海峰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展望未來,制度型對外開放將成為金融開放的主要特征。江海峰表示,與先前的要素流動開放不同,制度型開放是以規制、規則、標準開放為主的開放,具有全面、系統、穩定的特征,是一種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開放。
“這是比引進外資機構更高水平的開放,并將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最終目標是切實提升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進而提升其服務國內實體經濟的能力。”江海峰說,我國將進一步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協議中金融領域相關規則,精簡限制性措施,增強開放政策的透明度、穩定性和可預期性,規范境外投融資行為,完善對共建“一帶一路”的金融支持。
另外,自貿試驗區(港)在不斷提升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效能的同時,在推進金融開放的全局中也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安永最近發布的《中國金融改革開放2023年度報告》指出,從沿海到內陸,從東北到海南,22個自貿區(港)次第建立,積極探索實施金融創新,推動金融開放,形成了覆蓋東西南北中、統籌沿海內陸沿邊的高水平改革開放創新格局。
“根據最新印發的《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7年)》,浦東新區將實行更大程度的壓力測試,為浦東新區引領更深層次、更高水平的金融開放提供了重要機遇,也為上海自貿區乃至長三角的高水平開放注入了新的動能。我們相信,未來上海自貿區將繼續發揮制度創新‘頭雁’效應,率先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全方位制度型開放。”江海峰說。
值得注意的是,業內人士也認為,金融開放要統籌開放與安全,守住風險底線。江海峰表示,金融開放勢在必行,但也要充分考慮跨境資金流動監管難、市場劇烈波動風險等問題。因此,在推進金融開放的同時,必須要高度重視加強金融監管,建立與金融開放環境相適應的金融法律體系,完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加強對金融機構監管,健全金融安全網,增強金融體系抵御外部沖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