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財政廳近來發布查核成果公告稱,依據現場檢查查核狀況,云南省政府收購和出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2021年度執業狀況的查核成果評分為95.45分。
依據公告顯現,云南省財政廳以為中心可以嚴格執行政府收購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云南省會集收購目錄和標準的要求,以增強服務認識、標準收購行為、進步收購效率、節約財政資金、促進廉政建設為目標,形成了準則標準健全、程序合法高效、內部制約有力、人員事務精深的作業機制,確保了省級會集收購作業的標準、高效、有序進行。
據了解,此次查核內容包括收購范圍、收購方式和收購程序的執行狀況等7項,主要經過單位自查、現場檢查、核對公告信息等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