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蘇浙兩省一市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支撐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開展示范區高質量開展的若干方針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方針措施》)于日前掛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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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若干方針措施》共17條,于本年9月起開始實施,掩蓋科技立異賦能、存量資產盤活、碳普惠聯建試點、疆土空間使用、營商環境優化等10個方面。
據介紹,由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一起組成的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開展示范區,自揭牌以來緊扣一體化、高質量兩個關鍵詞,堅持準則立異和項目建造“雙輪驅動”,已經形成了88項準則立異效果,推進了100多個要點項目,在全國區域和諧開展中充分發揮了準則立異試驗田、區域和諧開展樣板間的效果。
本次出臺的《若干方針措施》系兩省一市政府聯合擬定出臺的第二批支撐方針,提出支撐示范區建造跨省域高新技術開發區,推進國內外大院名校與示范區合作共建高端立異載體,加快長三角國家技術立異中心在示范區內建造布局;推進長三角碳普惠機制聯建作業在示范區先行先試,探究疆土空間彼此轉換的機制和途徑;建立三地海關跨境電商協同監管機制,深化企業名稱登記準則改革;支撐教育協同開展,開展職業教育融通試點,推進人才評價和勞動爭議處置一體化;推進要點范疇法律協同,推進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協同開展,推進警務便民服務通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