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記者從金華市有關部門獲悉,我市正式下發(fā)《關于印發(fā)金華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這標志著我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正式出臺,特種設備應急管理工作全面納入我市總體應急體系。對加強全市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能力建設,提高特種設備事故的應對和處置水平,有重要作用。
市質監(jiān)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特種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或相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在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活動中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特種設備嚴重損壞或者中斷運行、人員滯留、人員轉移等突發(fā)事件??傮w分成8類:鍋爐爆炸事故;壓力容器(含氣瓶)爆炸、有毒介質泄漏事故;工業(yè)管道爆炸、有毒介質泄漏事故;電梯故障造成剪切、擠壓、墜落、火災等人身傷亡事故;起重機械造成的擠壓、高處墜落、倒塌、折斷、觸電、撞擊等傷害事故;大型游樂設施造成的困人故障或人身傷亡事故;客運索道故障造成的困人故障或人身傷亡事故;場(廠)內機動專用車輛傷害事故。本預案適用于在金華市行政區(qū)域內特種設備生產(含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和檢驗檢測過程中發(fā)生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不適用于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船舶、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突發(fā)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