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線訊 為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職責,防止和減少施工中起重機械事故的發生,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建設部(166號令)《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湖州市規劃與建設局關于印發《湖州市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通知湖建發〔2008〕260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建設、施工、生產、租賃、安裝、監理等單位對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職責,今年來吳興區質量安全監督站加強了對起重機械登記、安拆、使用的監督管理。
根據166號部令和湖建發〔2008〕260號文件,吳興區質量安全監督站自去年十月份開始,對轄區內的起重設備重新進行產權登記,并在登記過程中嚴格把關,確保登記的起重機械符合相關規定,到現在為止,轄區內共登記塔吊216臺、物料提升機28臺、人貨兩用梯3臺。對起重設備機械在安裝過程中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對施工、監理、安拆單位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通過一段時間的專項治理,使施工單位、安拆單位、監理單位在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思想高度重視,行為更加規范,實施更加安全。